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,依据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》(国科发政〔2008〕770号文件)精神,在全国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的支持下,联合国内积极从事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及相关装备研发、制造、服务、产品生产的企业,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自愿组成的非盈利组织。联盟设立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,网址:www.wallmr.org.cn。
第二条 宗旨
联盟依据国家相关标准,以及国家、地方建筑应用标准,为烧结行业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。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改造,促进国内、国际烧结制品行业技术、产品、贸易、服务交流,开展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产业分析、人才培训等工作。联盟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,创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工作环境。
第二章 机构设置
第三条 人员组成
1. 联盟由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专家、企业会员、个人会员等构成,其中理事长单位一个、副理事长单位若干。欢迎企业会员及个人会员参与;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每届任期三年,连任无限期。理事会由副理事长以上单位构成。
2. 邀请行业资深专家,成立联盟专家团队。
3. 不定期召开联盟工作会议,听取联盟成员单位汇报,研究部署工作计划,评审工作效果,对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第四条 成员产生范围
在烧结制品行业中为节能减排、环保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、装备制造及产品生产企业等。
第五条 下设工作组
联盟工作组由在京单位全国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、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、双鸭山东方墙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员(5人)组成,负责承担日常业务。
第六条 成员申请程序
1. 填报《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申请登记表》,一式两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邮寄或传真至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组。
2. 所有会员单位资质由联盟工作组审定。
3. 经审核通过,交纳相应会费,成为联盟成员,享受成员权益,履行成员义务。
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
第七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:
1. 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 受邀参加联盟研讨会、代表大会等行业内部活动;
3. 提出联盟章程修改草案;
4. 在联盟官方网站发布最新动态;
5. 可按照统一格式对外使用“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员单位”名义使用权;
6. 听取和审查联盟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7. 对联盟工作组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并进行监督;
8. 优先共享联盟的部分媒体资源、专家资源等。
第八条 成员的义务:
1. 遵守《烧结制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》,执行联盟决议,遵守盟规盟约;
2. 重视企业节能减排,为我国节能减排做出贡献;
3. 承担本联盟委托的工作,支持和积极参加本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
4. 热衷于烧结制品事业,发挥各自领域优势,共同推动烧结制品行业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。
第四章 退出和除名
第九条 联盟会员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联盟成员因自身原因可以退出本联盟,需提交书面申请,一经退出不得再以本联盟成员的身份开展活动。
第十一条 凡依法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注销的联盟成员单位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
第十二条 自加入联盟之日起,两年内未参与联盟任何活动者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
第十三条 逾期不交年费者,即自动失去成员资格。
第十四条 有违背联盟指导原则或损害联盟形象的行为,经劝告协商无效,联盟理事会议通过,即作除名处理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关条款,经理事会通过,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;本章程经2015年7月3日联盟成立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之日开始生效,并报全国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备案。
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联盟理事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