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津冀2+26城市燃煤砖瓦企业11月15日起全部停产4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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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能源局等10部门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等6省市联合印发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, 旨在全力做好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好“蓝天保卫战”。

方案中要求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即“2+26”城市的砖瓦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陶瓷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等行业,采暖季(2017年11月15日—2018年3月15日)全部实施停产。

由于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,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,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,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。为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,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,此次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的目标是实现全面完成《大气十条》考核指标。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,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PM2.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15%以上,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 15%以上。

实施范围: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,包括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市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 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 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以下简称“2+26”城市,含河北省雄安新区、 辛集市、定州市,河南省巩义市、兰考县、滑县、长垣县、郑州航 空港区)。

方案中表示,坚持问题导向,把稳固“散乱污”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,把压煤减排、提标 改造、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,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 破口,加强联防联控,严格执法监管,强化督察问责,全面实施攻坚行动,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。

方案中指出,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, 水泥(含特种水泥,不含粉磨站)、砖瓦窑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陶瓷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玻璃棉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岩棉(不含电炉)、石膏板等建材行业,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。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,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。方案中提到,采暖季是指2017年11 月15日—2018 年3月15日,这意味着不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、陶瓷厂在4个月内将全部要求实施停产。

附表中还有《京津冀2+26各城市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,其中河北邢台、邯郸、河南安阳等市方案中都提到,要在2017 年采暖季前完成陶瓷行业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专项 治理。山西阳泉、长治、山东济宁、河南巩义在2017 年采暖季前完成陶瓷等行业的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。

淄博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,在2017年6月底前关停砖瓦企业50家,关停建陶企业144家214条生产线,关停耐火材料企业200家261条生产线等。

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中还要求工业企业实施 “一厂一策”,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(整条生产线停产)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,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,一般产能过剩行业以月或两月为单位实施轮流错峰生产。方案中还指出,严格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。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、规划,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,2017 年9月底前依法予以关闭;对污染治理不规范、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,依法责令停产整治,按照“一矿一策”制定整治方案,整治完成并经相 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,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,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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